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重要政策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和续期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8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为统筹推进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行业和地方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国知办发服字〔202419号)要求,经审核并公示,备案40家机构为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同意2022年度备案的59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布。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日常管理和支持保障力度,引导网点结合地方需求、区域优势和自身特点科学有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深度融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名单

    2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1013


    上一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的通知